你好 我在二手房公司工作,底薪一千元,到了今天该发工资了,老板说我工作不积极,扣除全部底薪,只发了提成,是之前签的合同现在才过完户才发的提成,这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店里并没有规定长期不开单或者工作态度不积极就扣底薪
2026-01-10 16:4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的工作表现符合要求,并且签订了明确的工作量和绩效考核标准的合同,那么您有权获得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工资。 关于扣除底薪的情况,法律规定只有当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才能进行扣减工资。如果您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那么您的工资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建议您可以与老板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老板坚持要扣减您的底薪,请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避免进一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