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今年2月份来到了广州,12号那天进了一家(万象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刚进就开始工作了,几天后公司就叫我们填了一份简历,其他什么没有,工资多少钱一个月也没说,后来我们就停工,问清楚多少钱一个一月再干,老板就叫我们到办公室开会,说了一个月保底工资2500元,加班十元一个钟,后来就继续工作了,可万万没想到,一个月后发觉自己身体不应,水土不服,一天比一天严重,于是我就向经理说出我身体情况,我要辞职他不批,还叫我继续干着看看先,我就忍着又干了十几天,身体真的无法忍受了,再次向他提出辞职不干了,他回答我说,你要辞职早点跟我说吗,十几前说过的他当耳颠风,他说你硬要辞职可以,公司规定扣掉工资百分之五十
5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病假工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未及时支付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以便日后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寻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