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身体患有腰椎间盘突出,没法工作了,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还有就是,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人事说如果工作不满一年需要赔付公司600元培训费,我想咨询的是,去过我辞职需要赔付这6000元吗,还有公司回把工资给我吗?
2025-04-20 19:02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已经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您有权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培训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在职培训是作为激励措施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或知识水平。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未提供足够的信息或指导导致的结果不理想时,培训费用可能被视为违约金。 至于是否需要赔偿600元培训费的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公司的实际培训成本以及您的个人表现情况。建议您直接询问公司的具体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离职后的薪资问题,通常情况下,雇主有义务支付员工的剩余薪酬直至最后一天。因此,即使您已决定离开公司,也应要求公司支付您所有应得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