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两年多现在公司要协商离职,但是我现在才知道没有给我签订劳务合同!我还怎么办? 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偿?
2025-06-18 00:28首先,恭喜您成功地在公司工作了两年。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您发现您的雇主未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则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因此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即使您已经入职两年多,但仍然可以通过证据证明您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并以此为依据主张双倍工资。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记录、考勤表、同事证言等,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