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份进工厂签过一次合同(期限一年)到现在2018年三月份从未签过,请问未签订这段时间需要赔偿吗?
2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主张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就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