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是大四的学生 六月份毕业,去年找的工作 是一家私企,和他们签订了两份合同 一份是两年的劳动合同(有图片),另一份是培训合同,就是两年之内不干得赔偿2千元培训费用,像这种情况下 我需要赔偿费用给单位吗?
2025-08-04 13:32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的工作是在试用期内完成的,那么您有权在试用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 但是,在您的案例中,您与该企业签订的是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其中有一项条款要求如果您在两年内离职,需向公司支付2千元的培训费。这似乎是一个不合理的条款,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您首先与企业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