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一年,现已离职一个月,但是并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去年八月份入职,11月份的时候确实来找我们签了一份合同,不过之后我就把那两份合同拿了回来扔了,我现在可以告公司吗?而且他们公司的章好像根本不能往劳务合同上盖,还找别的公司借章,我现在可以去劳动局告公司吗?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联系您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有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如果您有法律顾问,他/她可能会提供更具体的建议。 与您的前雇主沟通,询问关于您的离职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可能的话,请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调解人或仲裁员,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如果您已经向劳动部门提交了投诉,并且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然而,在起诉之前,您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建议您首先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以便获得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律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