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咨询 本人现在想离职,已经提前一个月,但是公司却要拖到两个月后才肯让走,而且还要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请问这是否合理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您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并且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关于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因此,如果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您的工作,则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扣款情况和原因,并争取得到合理的处理结果。如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