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没有营业执照,厂也转让了,找劳动局可以解决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如果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支付,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劳动监察投诉。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或投诉。 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院起诉。最后一步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在采取行动前考虑所有可能的后果和风险。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