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时候公司让我签了两份合同,但是一直没有给我一份,公司全部收走,口头上说转正涨工资,转正几个月也没涨,现在想离职,但是又不记得当时合同上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吗?
2025-12-16 10:49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之处,您可以选择立即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公司在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即开始雇佣您,则可能构成非法用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已经履行了部分工作职责,您的权益也有可能受到损害,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和处理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