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所得的工资是5000到6000,工资单也有,但是社保查询以后,发现社保缴纳基础是3100左右。请问,这是否违反了社会保险法? 如果违反的话,是否是合同法38条里所说的未按要求缴纳社保。 是的话,我可不可以利用这点去辞职或者是解除劳动合同。 我不需要经济补偿,只想辞职离开,但是单位现在不放人,我是否可以利用这点让单位立刻放人?
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您的社保基数低于当地最低缴费标准,可能存在少缴或者漏缴的情况,但并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 在劳动关系中,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社保权益,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认为自己因社保缴纳不足被公司解雇,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或不合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若您认为公司存在过错导致社保缴纳不足,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后仍需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离职时,建议与单位沟通确认社保欠缴的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单位拒绝放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或寻求其他救济方式。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