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负责采购公司设备,在公司工作一年,在2014年就不做了,期间涉及一些设备款问题,具体事情想律师咨询一下,关于离职赔偿和设备款问题,共涉及100万左右
2024-08-29 16:30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离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您的合同是因公司原因解除的(如裁员),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可能会根据公司的规模、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 设备款项。如果您认为公司欠您的设备款项未及时支付,您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这通常涉及到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判断,具体细节需要您与法律顾问进一步讨论。 争议解决方式。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因为这是最直接和成本最低的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意见。因此,请您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