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上班的地方十月九号公司刚同意说十四号店要关闭,公司来人说要么自己离职要么把我调到别的门店,公司在无锡有很多家门店离我近的有好几家门店却偏偏把我调到离我家最远的门店,要有15公里左右,每天早上6点就要上班没有交通工具,地铁最早一班6.40才到根本来不及。和公司协商 公司领导的意思是要么就按正常上班时间要么就自己离职。我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我可以不去吗?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辞职是否可以申请赔偿?请问公司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18天前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包含了关于工作地点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休息的权利,并有权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进行工作。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合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寻求调解或仲裁。首先尝试通过内部协商解决争议,但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提起诉讼。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法院处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已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且协商未果;同时,也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比如书面协议、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申请赔偿。如果最终选择起诉,除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之外,还可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他相关赔偿。具体数额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你所处的具体情况而定。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研究并遵循适用的法律和程序。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