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已经接近10年,。一直没有交保险,能叫单位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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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之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你也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未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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