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发现以前没有劳动合同; 2017年发现后, 和员工商量, 愿意走的, 公司补偿。 不愿意走的, 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现在, 一个员工, 要辞职, 突然告发公司说, 他工作了三年 , 前两年没有劳动合同, 只有最后一年 有合同, 我们公司犯法吗? 期待指教, 感谢 曹英杰 18665331877 微信 comcomdxb
3小时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虽然在2017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员工确实是在入职时不知道自己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雇主未能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差额。 此外,如果您公司已经与员工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并且该员工自愿离职,则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反,您可以按照新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曹英杰 联系电话。*******1877 微信公众号。comcomdx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