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8年5月进入遵义乳制品公司,2017年9月皇室集团收购公司,我被下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我买养老保险,现在公司只打算陪我4千块钱,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2025-03-11 00:37尊敬的客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办劳动合同和补缴社保。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其他权益问题,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