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些问题想要咨询一下,请您帮我解答,问题如下: 1、按照法律,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在深圳这边是怎么算的? 2、工作近两年,没有劳动合同(签了合同,公司没给),这个该如何处理? 3、公司合同上写着每月10号发工资,但是每次发工资基本都是下个月10号左右,有时候甚至拖到第二个月20号左右,而且不给工资条,请问有什么办法处理吗? 4、辛苦工作一年,没有年终奖,请问这个有办法处理吗? 请您为我解答疑惑,谢谢!!
26天前您好!对于您的疑问,我会尽力为您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会因地区和行业而异。例如,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796元人民币。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如果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文本,这可能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必支付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立即通知公司解约,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资发放的问题,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记录,如银行对账单、转账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工资单,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联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年终奖的问题,一般而言,企业应按月平均发放奖金,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发放,但必须事先告知员工并征得同意。如果您认为年终奖没有按时发放,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