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个手机店打工,我们的劳动合同大概两年前就到期了,前几天我又找到了好一点的工作就跟手机店辞职了,手机店和我现在要去的工作一直有工作上的合作,就在几天前我辞职了就去了现在的哪里工作,干了两天,我以前的老板知道了我哪里工作,就跟我现在的老板打电话说了,他还没同意我辞职,如果没有他的同意就不让我招进现在的工作,导致我现在连工作都丢了,这个可以找相关部门解决吗?
2025-02-17 04:22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中,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与你的前任老板进行沟通。尝试与你的前任老板直接交流,了解他们是否有任何不满或未解决的问题。如果可能的话,提出解决方案以解决争议。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可以寻求由第三方(如劳动仲裁委员会)介入,帮助调解双方之间的纠纷。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如果你认为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可能会有一定的费用。 联系相关的政府部门。你也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请确保所有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我的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