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恩施人,因前几个月租了一栋房子准备装修,整个装修按80万元包工包料承包出去后,承包方施工一段时间,把我们前期所给的45万元的工程款挪到别的工地后无法进行完工直至停工,因为我们要赶在国庆节前开业,他自己也证实无钱继续进行下去,为了国庆开业,目前我们自己接手过来自己在施工,这期间怎么才能追回我们给他的工程款,还有所造成的损失怎么算。从他停工到我们接过来自己施工的过程中还需要哪些合法的交接手续。盼律师指点,谢谢!
20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果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其次,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款项及相应利息。 至于合法的交接手续,通常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此外,您还应该保留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将来能够证明您的主张。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