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今年54岁,做的是护林员的工作,巡护是他的本职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后,接到领导的电话,留下陪同其他领导一起进行量山,量完山后,便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回护林点,在途中发生车祸,致我父亲肩胛骨骨折,尺骨骨折,肋骨3-7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公司以不是开公车为由,拒绝报工伤,前提是公司没有给护林员配备公车,全是自己骑自己的摩托车上下班,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走法律途径的话会取胜吗? 注:我父亲的摩托车2018年12月5日到报废期,去年审时不给年审,这个影响报工伤吗?期盼回复,谢谢
2025-12-24 15:47首先,您的父亲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因此,您父亲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关于是否应该报销工伤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如果公司的理由不充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申报工伤,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父亲的伤害与工作有关联。 至于摩托车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摩托车的使用与工作无关,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理由。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摩托车是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那么摩托车的损坏可能会影响工伤的认定,因为这可能被视为员工自行承担的风险。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材料,以便于申请工伤认定。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