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珠海格力电器上班进厂做了20多天 就提前了3天辞职 试用期是3个月 但厂里里要说7天后过后才可以辞职我在外面已经找了工作等不了7天 就找了厂长 厂长说找班长一个推一个 我4月8号进的厂 5月4填的辞职单就交了 8号以后没去上班 公司就说我旷工旷工一天扣3天 然后找了劳动局 劳动局给厂里面打了电话 同意明天辞职劳动局说4月和5月的工资要6月15号才给公司也这样说 我又是外地 到珠海这边打工 身上就带了几百元 身上也快没钱了 我该怎么办
2025-07-26 02:49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的提前离职并不构成旷工。 其次,关于扣除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确实面临经济困难,建议您先与公司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妥协,比如延期支付工资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救助或其他途径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