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今年一月1号2号放元旦,我三号请假到二十号,二十号开始放春节假到2月6号,我六号准时上 班的,在发元月份工资时我没有!我应该有这放假的工资吗!我们厂是月薪制的,
2024-08-22 10:19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休假期间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您的情况中,您从三月一号开始上班至二月六号结束,并没有享受法定假期的待遇,因此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工资差额。 如果您对单位支付的工资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单位沟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