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工作 结婚怀孕 无奈提出辞职 单位让辞职原因写主动辞职 而且不给失业金 我该怎么办 您好 我在医院工作 是一名护士 与医院签订9年合同 刚到医院后送去进修 但未签订进修协议 后又送到沈阳进修 也未签协议 工作5年后 结婚怀孕 因自身原因被调到别的科室 生完孩子后 医院又给我换到另一个科室 因本人无法适应这个工作 提出回到原科室 医院不予理会 无奈提出辞职 但是还有两年合同 单位让辞职原因写主动辞职 才给签字 而且不给失业金 还要我赔付进修费 请问合理吗 我该怎么办
2025-07-19 12:04尊敬的读者。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是因身体状况或者其他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且符合上述条件的话,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单位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您的要求,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进修费用和赔偿的问题,建议您先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后再做决定。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不合理,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者申请调解。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此事,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