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铺由于关店了,公司要把我调到别的店铺去,也没有提前通知我,请问我可以不去吗?
2025-05-27 08:03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如果您的店铺已经关门,且没有提前通知您,那么您可以不接受公司的安排,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