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财经大学上班己经有十年工龄了,在去年九月份被调到佛山三水校区上班,当时我不肯过来,后来单位负责人就说不能俩夫妻在一起上班,我们都不同部门上班,她就说要一个分开,于是我就听从按排,来这里他说什么合同都不用签,现在又说要签,我不签可以吗?因为我在广州签订合同是无固定的,我想申请回本校上班可以吗?
2025-06-18 08:43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对于您目前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途径。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建议您关注公司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涉及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