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安徽省长丰县交通局下属单位做厨师和打扫卫生,从50岁就去了,做了20年,工资给的很低,也没给买职工保险,2016年每月800还没有节假日,现在不给做了,镇府准备给3万叫他回家,我想问下是不是就只能给这么多,谢谢了
2024-07-25 19:2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如果您的爷爷在工作期间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如最低工资标准、节假日福利等,那么他有权要求雇主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的具体金额(3万元)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而是一个参考值。具体赔偿金额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退休年龄。如果您的爷爷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则他的赔偿金额可能与未达到退休年龄时有所不同。 工作年限。工龄越长,赔偿金额可能会越高。 职业风险。如果您认为工作中的职业风险对健康产生了影响,或者长期从事某种特定的职业导致身体状况不佳,这也可能会影响赔偿金额。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可能有关于退休金或其他福利的规定,这些都可能影响赔偿金额。 因此,在决定赔偿金额前,建议您先了解当地关于退休金和其他福利的规定,并与雇主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同时,考虑到经济困难,也可以考虑向政府申请社会救助或者其他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