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上班的地方十月九号公司刚同意说十四号店要关闭,公司来人说要么自己离职要么把我调到别的门店,公司在无锡有很多家门店离我近的有好几家门店却偏偏把我调到离我家最远的门店,要有15公里左右,每天早上6点就要上班没有交通工具,地铁最早一班6.40才到根本来不及。和公司协商 公司领导的意思是要么就按正常上班时间要么就自己离职。我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我看了合同,公司在合同上面劳动地点后面加了句,实际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以依法变动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这样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18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在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某个地点,这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之一。 然而,在劳动合同中添加“实际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的原则,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条款,并且要求员工接受这样的变化,这可能构成了对员工权利的侵犯。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员工感到不公平,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化通常会对员工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状况、居住条件等。 因此,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联系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益,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保留证据。收集有关公司改变工作地点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果确实无法接受新的工作地点,请及时告知公司并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