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因为赶货,老板只放礼拜一一天假,礼拜天要我们来上班,就给我们发五十块粽子钱。因为我们厂是拿月薪的,老板说因为之前没有订单闲了一段时间,(我们没订单也是每天都上八小时的)所以现在有货了,就要求我们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老板这样的安排合理吗?
11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劳动法中,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包括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公司提供了端午节放假的一天,但同时又要求员工加班工作,并且不支付加班工资,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即使公司在端午节期间提供了一天的假期,也不应以此为借口要求员工加班。如果公司确实需要员工加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或赔偿损失的风险。 此外,对于公司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