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以前的公司上班5年,今年五月4号和领导说不干了,11号早上走的,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说,五月份这几天不给我工资了,5号6号是周六日还让我上班来着。
5天前在您离职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您的工作应被延续到下一个工作日。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任何补偿或通知,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的规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请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赔偿。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同时,确保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证明公司的不当行为。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