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在线咨询我们有四个人在深圳工地干活,没有签劳动合同,7月19号那天,老板在中午下班时间叫一个人去干不在工作范围内的活,没有去,然后被炒了。我们另外三个当时也说不干了,老板当时也同意了。但是被炒的那一个下午就发了工资,另外三个就要等下个月15号(也就是今天8.15号)才给工资,我们同意了。但是到现在晚上9:45也没发
2025-10-21 06:13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选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员工拒绝了老板安排的工作并得到了相应的补偿,那么这份补偿应该是合法的。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方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 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