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 年2月进公司开出租车的、在17 年10月17日发生工伤事故、现在在工伤期间、工伤认定为九级、现在每个月给我病假工资1840 元、还有工伤工资、公司一次性付我、他是这样计算的方法、不知公司这样算合理吗、3900 元减1840 元再減交金部分687 元、减下来、是我的工伤一次性补偿工资x6个月、6个月是从事故开始到伤残鉴定为止6个月、伤残鉴定是九级、这种算法对吗、谢谢
2025-07-31 09:1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伤待遇应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确定。根据这些规定,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通常情况下,其计算方式是基于工伤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劳动能力恢复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需要参考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行业组织发布的相关规定。此外,如果您的工伤待遇已经得到了全额赔偿,那么您的权益已经得到充分保护。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