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不到三年就放假拉,在放假期间合同到期,公司是否该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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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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