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天公司找我约谈,意思是想辞退我,赔偿1.5个月工资➕2个月社保,我入司已经3年1个月了,但是这期间公司更换过名称,也找我们重新签过合同,最新的一份是1月签的,可是工作时间跟内容都没变,社保是公司找三方代缴的。今天说要么同意按她说的接受赔偿,要么就给我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上的情况如果我申请仲裁成功率高吗?可提供入职通知单,流水,工资条,打卡记录,除第一份合同没有外中间签的都在,如果仲裁的话还需要什么其他证据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并且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那么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入职通知单、工资条、打卡记录等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情况。 准备书面材料。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准备一份详细的申诉书,详细陈述您的诉求和理由。 提交申诉。将上述收集到的证据和书面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待处理结果。 申请仲裁。在收到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理结果后,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 起诉至法院。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起诉至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前需要先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否则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