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社保金37个月,医保金22个月,失业保险等各项保险都欠有。在单位工作近十年,签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在本人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齐各项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金。请问可否?能申请到经济补偿金的胜算有多少?
10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单位确实存在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金的行为,这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并提出相应的诉求。 至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条件和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应得的工资、加班费、年终奖等,且这些款项超过了法定最低标准,那么可能符合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条件。然而,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 请记住,无论何时何地,遵守法律规定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原则。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