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我在单位工作10年,如今效益不好,好几个月不开饷,我主动辞职,单位同意,可工资还不够抵我的保险,让我多退少补,我补了400元后才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请问这种情况能得到补偿吗?
2024-09-29 16:55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 至于您提出的“单位同意”,这并不构成额外的补偿条件。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单位不同意您的离职请求,并且拒绝支付剩余未发放的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