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5月18号到公司上班,因没有毕业证,2017年7月签的劳动合同,现2018年10月15号,公司倒闭,那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公司说给十月份算满勤,但是没有+1 了
2025-12-16 05:1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您有权要求公司予以补足。具体金额需要考虑您的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因素,并结合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您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 最后,请注意及时了解最新的劳动法规政策变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