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5月18号到公司上班,因没有毕业证,2017年7月签的劳动合同,现2018年10月15号,公司倒闭,那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2025-12-16 05: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你认为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考虑你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你的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建议你在与公司协商的基础上,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