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是去日本打工的研修生,2015年3月份去的日本,在2016年6月初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晕倒,当时去了当地的一家医院检查,没检查出来什么病,但是时隔2个月又犯病了,这回还抽搐了,这回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也没检查出来什么病来,都正常,做脑电图检查就30分钟左右,日本的医生也没办法就给我开了抗癫痫药,在吃药期间,在2个月左右发作一次,那日本公司跟我们是一年签一次合同的,我的合同正好到2017年3月份到期,所以公司没跟我签第三年的合同,回国后再也没管,我去了多家医院检查也没检查出来,直到2018年2月初去北京一家专科医院检查,检查出来了确诊为癫痫,问下日本公司该不该管我的医药费及其他费用
29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日本工作时突发疾病,并且在回国后多次就医被诊断为癫痫。在此情况下,日本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您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日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会包含对员工健康状况的规定和保障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因此,如果日本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这种义务,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然而,如果日本公司的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此类义务,那么可能会存在争议。 其次,关于医疗费用的具体数额,这取决于治疗的性质和程度。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身体伤害或疾病,有权要求赔偿。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即使日本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医疗费用,您也可以尝试与其他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者向政府机构投诉,以获取帮助和建议。 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在必要时进行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