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在上班之前签的合同,合同内容是工作满半年以上反半个月工资,他们现在欺负新人,我工作了十一天准备不干了,请问这十一天工资能给我吗
2025-09-28 04:4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已经提前3天通知了公司,且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支付您的工资。 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不满,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如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