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体有四级残疾,好不容易托人,找了一份算是一份稳定的工作,交了社保,本人以前有低保,这一晃过了几年。住的是廉租房。上个月社区通知我家,说上头来人检查,查出我交社保,要撤我们的低保,并且让我们返还从交社保至今的低保金。我说撤低保可以,廉租房转为公租房,我也认可。就是这个返还低保金,我无能力。社区说如果无能力,就联系社保局,从我工资里扣或者提高租金,请问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2025-01-21 11:04您的情况涉及到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政策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期间存在违法行为(如欺诈或隐瞒重要信息),您可能会被取消享受某些社会保障福利的权利,并可能需要退还已经领取的部分或全部款项。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情况似乎涉及两个不同的方面。社会保险和住房保障。社会保险是基于个人缴纳的费用而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住房保障则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经济帮助,以确保其居住条件符合基本标准。两者之间并不必然存在直接的关联,因此无法简单地将它们视为同一类问题进行处理。 对于您所遇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了解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保障的具体规定,以及如何申请这些服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寻求帮助,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当地的社会组织或慈善机构联系,看看是否有其他支持或援助方案可供选择。 此外,关于社保金是否应该由社保局扣除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规。有些地区可能允许通过社保金自动划拨的方式偿还欠款,但也有一些地区可能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例如提高租金或其他方式来强制执行。在做出决定之前,最好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指南。 最后,考虑到您目前面临的具体困难,强烈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障或住房保障部门,获取专业的指导和支持,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