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在小区门口工地干活碰了人,我和工地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而且施工单位并没有在小区门口做相应的警示标志,也没有人看管,请问碰了人责任怎么分配
2024-11-08 16:29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雇主应当承担雇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雇主与承包商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并且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则雇主应承担责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是否应该对此负责?答案取决于施工单位是否有过错或疏忽大意。如果没有过错或疏忽大意,那么施工单位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他们可以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帮助您确定责任归属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所有的证据都得到妥善保存和处理,以便于将来可能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