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4月底辞职 5月中旬发工资的时候我看扣了我980 我就去问 说我考勤记录异常算我旷工 200元一天 但是我没有旷工有同事可以证明 而且事先有异常也没通知我 然后就一直不理我 公司规章制度中有说明打卡一次不打扣20 没有说一天打卡异常算旷工或者扣200的说明这样公司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我可以投诉吗?
2025-09-24 18:11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点争议。 扣款标准是否合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您的辞职是基于合法理由(如合同到期、个人原因等),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加班的规定。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每天打卡异常算旷工或扣200元的说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公司可能会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严格控制,特别是对于非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需要依法保障职工休息权和健康权益。 反映情况的沟通机制。公司在处理员工请假、离职等问题时,应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信息传达清晰、准确,避免误解和冲突的发生。 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与公司的通话录音、书面协议、考勤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同时,考虑到公司可能已经意识到问题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如果协商无效,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