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个餐厅上班来之前说的工资是三千块钱的底薪然后上班发工资以后从来没有拿过超过两千块钱的工资还总是拖工资跟老板说辞职不同意然后今天晚上没有去上班老板说我们属于自动离职不发工资
2025-12-31 02:15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在餐厅工作时,与雇主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对工资有明确约定,则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其次,您提到您的工资从开始工作到目前为止从未达到或超过两千块钱。这可能是因为多种原因导致的,例如加班费未计、绩效奖金未发放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关于是否构成自动离职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的行为符合自动离职的规定(如无故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那么确实可以被视为自动离职。但是,您应该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先与雇主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总之,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