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嫁花都人从白云户口转花都户口,有分红。06年离婚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300,女儿跟前夫,而我就每年股份没有拿,抚养费没有给一直充当女儿抚养费。最近村全面被征收按人头分50万。我现在想把分红的钱拿回来。跟前夫无法协商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2025-05-16 19:42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您的前夫和女儿共同生活期间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导致您对女儿承担了部分抚养费用。 现在由于土地征用的原因,需要进行补偿分配,您希望获得这部分补偿款。 如果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您采取如下步骤。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权利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律师可以通过分析案件事实,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与律师沟通时,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包括双方关系、子女抚养情况等,以便律师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尽量收集证明双方关系及子女抚养情况的相关证据,如户籍证明、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要遵循合法程序,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