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5年来这家公司上班的,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底又续签了一份五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份合同要到7月1号才生效,六月中旬因为我上班时间打瞌睡和领导发生了争吵,公司因为这件事要解雇我,请问我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赔偿?而续签的那份五年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赔偿是赔偿三年还是八年的合同?谢谢!
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培训费用补偿。如果您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职业培训或者技能提升课程,并且这些培训与您的工作岗位紧密相关,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这部分培训费用的补偿责任。 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给您相当于您剩余服务期限内平均工资的赔偿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情况下不会低于三个月的工资。 其他损失补偿。如因劳动关系解除导致的经济损失,例如提前离职补偿金等,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关于续签的五年合同,由于它是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签署的,因此通常被视为新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该合同仍然有效,除非有明确的终止或修改协议。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建议先尝试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解决争议。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最后,希望您能够及时处理好与公司的矛盾,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团队氛围,以利于未来的合作与发展。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