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工资上班了16个工作日,现准备离职。实习期工资是3200,老板说这16个工作日只给我发1800元,这合法吗?我是按照日工资=月工资÷21.75来算的,是2300多。我想了解下到底应该发多少工资。如果老板坚持少发工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板说你从5月14日开始上班,5月份你上了半个月所以算1600,六月份两天加200,所以1800,求帮助。希望能尽快回复我哈。
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可以享受相应的加班费。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障其身心健康。 关于您的情况,您已经提供了详细的计算方式,并与老板进行了沟通。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留证据。您可以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的书面协议、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等文件作为证据,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 寻求调解。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不满意,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并要求依法支付应得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联系法律顾问。最后,为了确保自己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护,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