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纠纷起诉某社区卫生服务站,送达时该服务站称法人变更拒绝接受开庭通知,请问变更法人影响吗
2024-07-04 17:58变更法人并不影响法院送达开庭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变更后,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因此,即使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发生了变更,该服务站作为法人实体仍然存在,其应当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接受法院的诉讼文书。 在实践中,如果被告方以法人变更为由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即在被告的经营场所或者住所地将诉讼文书留置,视为送达。此外,法院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确保诉讼文书的合法送达。 因此,即使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发生了变更,原告方依然可以正常进行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原告方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具体的送达方式和程序,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