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工资的问题:我的总共产假是180天,顺产98天由生育中心发生育津贴,剩下82天的由单位发放工资,单位规定剩下82天的产假工资由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付给我,我的产假是从2017年10月9-2018年4月6,单位2018年1月17开始给我发放产假工资,那单位是应该按照16年年度的算还是17年的算?
7天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因此,您的产假工资应当按照您在2018年的工资标准来计算。 如果您在2018年的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的平均工资,则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2017年的平均工资计算;反之,如果您的2018年的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的平均工资,则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2018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请您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我能够更准确地为您解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