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新公司的劳动合同里有一条,雇员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单方面解除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的,除双方约定违约金的事项外,雇员应赔偿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经济损失,该合同可以签么?签了是不是就是离职了要付钱?
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提问,我将提供一些建议供您参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就各项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果您认为合同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损害自身权益的内容,建议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寻求解决途径。 其次,关于赔偿责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雇主有义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雇员确实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但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不意味着立即生效。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还需要经过其他程序才能正式生效,例如通知期、试用期等。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劳动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建议您仔细审阅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后再决定是否签署。同时,对于任何涉及权益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