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16年在工厂退休后继续续约在工厂上班,直到2017年10份离职,厂方承诺医疗保险给交到12月底。2018年1月下旬我母亲去市医保处交费时,窗口工作人员说不允许个人交,必须通过工厂交。但是工厂已经给办理了停交手续,不同意帮忙带交,同时担心承担风险不愿意在转移个人缴纳申请上盖章。现在进退维谷,个人又交不上,公司又不帮忙带交。我母亲已经交纳职工医疗22年左右,差两年半够25年。请问如果不缴够25年是不是就享受不了职工医疗待遇?我们愿意缴纳,但是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们是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的,户口是当地的,养老金也是市里发的。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如果您的母亲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可能会影响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议您尽快与工厂协商解决此事,并确保您的母亲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